1、若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,仅字体或设计、注音、排列顺序不同;或者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汉字构成,仅个别汉字不同,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 2、若商标由相同外文、字母或数字构成,仅字体或设计不同,整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,*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 3、若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近似,且字形或整体外观近似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 4、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,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 5、若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、副词或其他在商标中显着性较弱的文字,所表示的含义基本相同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 商标局在核准申请时,若发现申请商标存在近似的情况,将直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。注册商标要想避免被驳回,还是要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,做好注册商标前的查询工作,避免大部分近似的可能,提高注册的成功概率。